相关政策
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孵化园种子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

一、目 标

       为了各个项目达到国家创新创业的有关要求,促进孵化园达到省级标准。孵化园种子资金的使用要符合政策,经得起国家相关部门的审计。技术内容,便于孵化园对各个项目的验收,进一步吸引投资。

二、要 求

       1、总体要求,专款专用,学校监管,工作规范,便于验收;

       2、使用要求,经费包干,计划开支,遵守国家财政资金使用规定。

三、管理办法

       1、扣除管理费,包括:学校管理费用、银行服务费、税费,统一做账,统一报税等相关费用,明确各个企业资金使用的额度;

       2、实行报账制,企业提出资金使用要求,科研处根据孵化园企业经费使用要求,审核是否符合要求,若符合规定,企业需出具发票在学校财务处报账,会计根据政府相关要求做账;

       3、政府支持入驻公司在孵化园开展工作。孵化园入驻公司的营业执照、公章由公司保管并按规定使用,银行财务印鉴由科研处统一管理,公司可以合理使用。学校向每个公司保证,绝不将各个公司的营业执照、银行印鉴卡片等用于孵化园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。如若违反规定,由学校全权承担相应的责任;

       4、资金用途:各个企业的宣传资料、调研、设备制作、样品制作、模拟程序开发、公司成果介绍等;

       5、验收:根据项目申请书设定的目标参数验收,若完不成计划的任务要追究法人的责任。


来源: 科研处 日期: 2018-11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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