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现将《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 <四川省破除科技评价中"唯论文"不良导向的具体措施(试行)>的通知 》转发。请各单位认真学习,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。
附件:324 关于印发《四川省破除科技评价中“唯论文”不良导向的具体措施(试行)》的通知.PDF